2010年8月9日星期一

朱戥6A - 路不拾遗

“ 铃... 放学铃声终于响了,同学们迫不及待的冲出教室,排队回家。我和我的好友志玲结伴回家。火球般的太阳高挂在蔚蓝的天空上,把大地烤得像个大蒸笼。我和志玲坐在树荫下才躲过骄阳无情的照射。

突然,一道刺眼的光射进我的眼睛,地上一个闪闪发亮的物品顿时吸引了我们的注意力。走近一看,原来是一台最新款的名牌多功能手机。手机上没有任何瑕疵,是最近刚买的。这时,我的脑海中出现了两个我,一个说:“这不是你一直想要的名牌手机吗?快拿呀!你不会笨到把到嘴的肥肉吐出来吧?”另一个我反驳道:“不行,这手机绝对不能拿!老师不是教导我们要拾金不昧吗?”经过一番心理斗争,我的良知终于战胜了邪念。我的心理斗争完毕后,又不免要和志玲争吵一番,因为志铃想要我睁一只眼,闭一只眼,让她把手机占为己有。我气得火冒三丈,七窍生烟,大声训斥:“你怎么能这样做呢?”随后,我对她讲了一些大道理,说得她羞愧万分。

我们本想通过手机通讯记录来找到失主或他的熟人,可不巧的是手机电池刚好没电了。于是,我们决定把手机送到附近的警察局。

在警察局里,一名警察给我们做了笔录后,我们便准备离开警局。就在那时,一位妇女气喘吁吁地跑了进来报失。她说她在接小孩的路上丢失了手机,想请警察协助帮忙找。果然不出我所料,这位妇女就是手机的主人。

当她得知是我们俩找到手机,她竖起大拇指称赞我们是路不拾遗的好孩子,她拿出一些巧克力请我们吃。巧克力吃在我们嘴里,甜在我们心里。做好事是真件开心的事!

通过这件事,我明白了诚实是种美德,不是自己的东西,我们不能占为己有,只有这样,我们才能活得心安理得。弟子规里有两句话“物虽小,勿私藏”和“德有伤,贻亲羞”, 前者的意思是,东西的价值再小也不可私自占为己有,而后者是说如果我们做了有伤道德的事,会使我们的父母蒙羞。所以,我们不能拿不是自己的东西。做人要脚踏实地,所得的一切都要靠努力换来,不能不劳而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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